当前位置: 首页 / 济南好房网 / 楼市资讯 / 正文
正在阅读: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,获奖作品可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金
分享文章

微信扫一扫

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,获奖作品可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金

转载 发布:2024/3/12 18:22:44 来源:https://www.shenzhen.show

3月12日,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,获奖作品可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金。

公告称,本次活动征集范围为所有关心、支持济南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自然人、设计机构、行业协会等,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。应征作品须为原创,要与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密切结合,围绕“全龄友好、宜居共享”的主题,结合济南市地域特色,充分反映济南市多元、包容、平等的无障碍建设氛围。

参赛者须在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全部电子版参赛成果一并发送到邮箱:jnzjwzahjjs@163.com,经初轮评选、作品复核、最终评议、结果公示后,承兑相关奖励办法。具体为采用奖1名,发放证书及奖金2000元;入围奖5名,发放证书及奖金各800元。

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济南市关于公开征集

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的公告

为贯彻落实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》,加强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氛围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。

一、征集时间

2024年3月12日—2024年3月25日。

二、征集范围

所有关心、支持济南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自然人、设计机构、行业协会等,均可以个人、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。

三、作品要求

1.要与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密切结合,围绕“全龄友好、宜居共享”的主题,结合济南市地域特色,充分反映济南市多元、包容、平等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氛围。

2.创意新颖独特,构图简洁明快,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,具有国际化、艺术感和超前性的特点;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,辨识度高,应用性强,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,可于名片、公函、信笺、宣传品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。

3.须为原创,未曾公开发表。应征作品需提交500字以内创作说明,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,风格不限。

四、投稿方式

1.参赛者须在3月25日前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征集活动报名表(详见附件1)、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征集活动参赛承诺(详见附件2)及全部电子版参赛成果一并发送到邮箱:jnzjwzahjjs@163.com,邮件名格式为: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成果——作者姓名。

2.提交效果图或照片时,文件应为JPG格式,色彩模式RGB,分辨率150dpi,规格A3(420mm×297mm),单个文件不超过20M。除提交jpg格式外,须同时提供设计源文件(如AI、PSD),颜色模式须为CMYK模式,分辨率300dpi(像素/英寸)。

3.视频类作品提交时,格式要求为MP4或MOV(H.264编码),分辨率不低于720*576,仅接收以4:3及16:9比例制作的参赛作品文件,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。

五、作品评选

本次征集的评选工作分为初轮评选、作品复核、最终评议、结果公示四个阶段。

1.初轮评选与作品复核(2024年3月下旬)。一是邀请行业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筛选,初选不设入围数额比例,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;二是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版权复核和注册查询,对不合规的作品进行剔除。

2.最终评议与结果公示(2024年4月上旬)。一是由主办方和行业专家共同评议选出相关奖项;二是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奖金将在最终获奖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承兑。

六、奖励办法

1.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(LOGO)征集分别设采用奖1名,发放证书及奖金2000元;入围奖5名,发放证书及奖金各800元。

2.以团体、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,奖金由第一创作者、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,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1.提交的作品须为应征者原创,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,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,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作者负责。不得与其他城市标志标识雷同,未以任何形式发表,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,未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设计专利等。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,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,均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。

2.入围作品主办方进行奖励后,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,包括著作权、使用权和发布权等,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、发表、应用、提炼和宣传推广,并有权申请商标注册。

联系人:刘福增,联系电话:0531-66605617。

李 璐,联系电话:15588869400。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,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 346067576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
相关楼盘